2012年,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,我院积极贯彻民政部工作要点提出的“研究制定散居孤儿涉外送养办法,进一步完善涉外收养跟踪反馈制度,继续开展‘寻根回访’活动”的工作要求,紧紧围绕“一切为了孩子”的宗旨,秉承“儿童利益优先”的原则,从有利于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出发,积极开展涉外收养工作,坚持把涉外收养作为妥善安置孤残儿童的重要途径,努力帮助广大孤残儿童回归家庭,实现永久性安置,有力维护了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通过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,我院涉外送养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,全年共有25名孤残儿童被国外家庭收养,被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评为2012年度涉外送养工作先进福利机构。
焦作市儿童福利院位于人民路东段与文丰路交汇处,总投资3800万元,占地41亩,建筑面积15868平方米,设置床位400张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对儿童特别...[查看详情]